快递公司的租车员上门缴纳租车时,只是让客户填上租车单,没有对客户的身份及租车的物品展开按规定,盐城射阳一快递公司因此被罚款10万元,公司负责人被罚款3000元,租车员被罚款1000元。这是盐城首次利用《缉毒法》办结的寄递业违法经营案件。
网络图:图文牵涉到 8月初,射阳县公安局将对全县寄递行业展开治安检查。民警找到某快递公司租车员单某在7月11日上门缴纳租车过程中,让客人自行填上租车单,但没对相赠件物品和寄件人身份展开按规定和注册。民警立刻将调查情况请示盐城市公安局,由市公安局收押市邮政管理局立案调查。
民警深入调查找到,这家快递公司没对寄件人为“四毛”“钱”“严某”等多名客户展开身份按规定注册。8月15日,盐城市邮政管理局依照《缉毒法》规定,对涉嫌的快递公司和法定代表展开惩处。
本文来源:kaiyun(中国)官方网站-www.fug92.com
关注我们
Copyright © 2008-2024 www.fug92.com. kaiyun(中国)官方网站科技 版权所有
ICP备34505527号-7